"管家"是替人看顾、管理其事务或财产的人。每一个基督徒都是神的管家,我们所拥有的一切,诸如时间、金钱、才干等等,都是属于神的,它们既是神所赐的,也当为神所用,使神的名得着荣耀(参彼前4:10)。 在本课中,我们着重讨论的是信徒要在钱财方面作忠心的管家;不过,我们对所拥有的其它一切事物的管理也当遵循同样的原则:向主忠心,按照主的意思管理主所托付的一切。 〖 一、管家应有的正确态度: 〗 主耶稣说:"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"(路 12:15);这正是基督徒对财产应当抱有的态度。神的儿女应当安贫乐道,情愿过俭朴的生活,不应为自己在地上积攒财宝,而要将金钱奉献给神和神的工作。曾在中国传道的本斯威廉说:"如果一个人以基督为最大的目标,以天堂为最终的向往,他就不会依靠那些必朽坏的属世的财宝来满足自己的欲望,带给自己安全感,因为世上的痛苦与忧愁不会伤害到他,他拥有真实的满足和喜乐,因为他拥有属天的财宝。"神忠心的仆人戴德生习惯按时检查自己的财物,为的是将多余的部分送给缺乏的人。我们当随时提醒自己:主再临的日子近了! 〖 二、管家应尽的本分: 〗 圣经说:"所求于管家的,是要他有忠心"(林前 4:2)。基督徒管理主的家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问题: 1. 什么时候奉献? 基督徒应当养成奉献(钱、物)的习惯,奉献是基督徒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。那么,应当何时奉献呢?圣经说,应当"按时"奉献(参太24:45;路12:42);换句话说,基督徒的奉献应当是有计划的(包括时间和数量的计划)。初期教会是每逢主日收集信徒捐款的,"每逢七日的第一日,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"(林前 16:2);我们的奉献也当根据各人的情况制定计划,例如,收入有规律的人(如每月发薪水),可定时定量地奉献;收入不规律的人(如种植农产品换回的钱),可以在每次得到收入的时候奉献。要紧的是定下计划,并认真履行。 2. 奉献多少? 实际上,基督徒当问的问题不是"奉献给神多少",而是"为自己留下多少?"因为我们所得的都是主所赐的。各人奉献的具体数目当自己在主面前祷告决定;以下几条原则也可作为参考: (1) 应当照着自己的收入来奉献(参林前16:2):在决定奉献数目时应想到主赐给我们的收入的数目,所奉献的不应与此数目不配。 (2) 应当慷慨地奉献(参林后9:6):不是心甘情愿的奉献,主不悦纳。 (3) 应当牺牲自我地奉献(参林后8:1-5):基督的牺牲就是这样的奉献,"他本来富足,却为你们成了贫穷,叫你们因他的贫穷,可以成为富足"(林后 8:9)。有些信徒为了将更多的钱财奉献给主,将自己的吃用花费降到最低标准,吃最简单的事物,用最廉价的物品,把省下来的钱都奉献给主。你我都可以这样行,只购买真正必需的物品,尤其在衣着、装饰等上面当力求节省,以便更多地奉献。 (4) 当按比例奉献(参箴3:9-10):在旧约时代,神吩咐以色列人按着各人的所得,奉献十分之一(参利27:30-32)。新约时代虽没有这样具体的规定,但我们所奉献的绝不应比律法所要求的少。我们若照着自己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奉献,当薪金有所增加的时候,我们的奉献数额也应当随之相应地增加。有些信徒把所得的一半献给主,甚至有把十分之九献给主的。 3. 奉献时的态度: 我们是神的管家,奉献不单是我们的责任,也是我们的特权和心愿。根据哥林多后书9:7的教导,我们应当: (1) 有目的地奉献:知道自己是献给神的,是出于对神的爱,不是心不在焉,不是偶然性的,也不是走过场、表姿态。 (2) 甘心地奉献:不要勉强,不要作难,被迫地奉献神并不喜悦。 (3) 乐意地奉献:在奉献的时候心中怀着喜悦的心情,因为奉献是表达我们向神所存之感激的方法之一,向神奉献是我们的心愿。 (4) 隐秘地奉献:尽量不要被别人看见或知道,更不能故意做给人看;沽名钓誉的行为神不喜悦(参太6:2-4;路18:12)。 (5) 诚实地奉献:不要向人宣称自己已经奉献了若干财物,却又私自留下一部分(参徒5:1-4)。 4. 奉献的对象是谁? 我们所有的奉献都是给主的;当我们为主的事工或主的工人有所奉献时,也就是献给了主。只要基督徒能够留心,一定会很容易地找到奉献供给的对象。以下所提的的一些,是我们有责任供给的: (1) 地方教会:维持教会的正常运作需要一定的费用,每一位信徒都当乐意尽上这方面奉献的本分。 (2) 穷人(参加2:10)。 (3) 寡妇(参提前5:3-4)。 (4) 传道人及教导圣经真理的人(参提前5:17-18)。 (5) 一切合乎圣经原则和蒙主喜悦的基督徒活动。 〖 三、忠心管家的美好结果: 〗 主耶稣说:"施比受更为有福"(徒 20:35);无疑,每位基督徒都会有这种经验。奉献的结果是: 1. 物质的兴旺(参箴3:9-10):这不一定是指得到很多的财产;神是满有智慧的,他不一定会使我们在物质上很富裕,但神所赐的却一定比物质更能满足我们,对我们更有益处;况且,神在物质上的供应也必定足够我们日常的需用(参腓4:19)。应当注意的是,主所应许给我们的充足供应,是以我们甘心牺牲为前提的(参腓4:18)。 2. 属灵的长进(参路16:11):我们若在属物质的财产上有忠心,神也必把那真正的财产(即属灵的知识与丰富)托付给我们。 3. 充溢的福气(参玛3:10):这里的福气指的是我们属天的喜乐;神必将他的祝福上尖下流地倾倒在乐于为他奉献的人怀中。 4. 天上的喜乐团契(参路16:9):那些因着我们对主的事工所作的奉献而得救的人,将来必要欢迎我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。 5. 天上的财宝(参路18:22):主曾说过这样一段话:"凡因你们是属基督,给你们一杯水喝的,我实在告诉你们:他不能不得赏赐"(可 9:41)。 奉献的乐趣至少有以下几个可喜的方面: (1) 我们的钱财竟然被用在主的工作上! (2) 我们的属灵生活因此而得到进深! (3) 我们负起了应负的责任! (4) 我们奉献的数额竟会越来越多! (5) 我们在作管家的操练上渐渐成长; (6) 我们后悔自己没有没有更早地作主的管家。 〖 第九课试题 〗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、b、c三个选项中,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,用"√"作出记号: 1. 主耶稣在路加福音12:15那里教导我们: a. 物质的东西在生命中并不重要; b. 贪爱钱财是万恶之根; c. 人的财宝在哪里,他的心也在那里。 2. 根据哥林多前书4:2的记述,管家所最需要的素质是: a. 忠心; b. 成功; c. 好名誉。 3. 路加福音18:22的经文说,慷慨奉献的结果是: a. 幸福; b. 财宝在天; c. 财宝在世。 4. 作管家的基本原则是: a. 我们当献上十分之一; b. 我们当与主同享我们的财宝; c. 我们所有的都属于神。 5. 慷慨施舍的最佳实例记载于圣经的: a. 哥林多前书16:2; b. 哥林多后书8:9; c. 哥林多后书9:9。 6. 神所喜悦的奉献是(参林后9:7): a. 常规的奉献; b. 慷慨的奉献; c. 乐意的奉献。 7. 据使徒行传20:35的记载,更有福的是: a. 施者; b. 受者; c. 借贷者。 8. 教导我们敬奉传道人的教训记载在圣经中的: a. 提摩太前书5:3-4; b. 加拉太书2:10; c. 提摩太前书5:17-18。 9. 腓立比书4:19的应许是给予: a. 一切基督徒; b. 那些在腓4:18里提到的人; c. 全人类。 10. 神的赏赐: a. 单给那些奉献数额较大的人; b. 单给那些奉献十分之一以上数额的人; c. 甚至赐给那些为主的名奉献一杯冷水或两个小钱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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